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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2020-10-27 16:12 409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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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死缓是指死刑缓期执行不是立即执行,死刑,一般是指立即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死缓的话有减刑的可能实行,基本上不可能减刑。具体区别请看下文内容。
 
一、刑事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刑事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死缓的其他规定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中国建国以来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这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的话欢迎向刑事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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