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龄证明工资单
工龄证明格式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同志,在我单位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共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散文阅读
二、如何办理工龄证明呢
(1)凡办理养老保险工龄证明须出具申办养老金手续单位的介绍信。
(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
(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须出具代理协议书。
(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
(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
(9)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书》、《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工龄证明。
三、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
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及调派前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企业转让、改组或兼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在企业工作的,其转让、改组或兼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合并计算工龄;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及服役期间的军龄,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比照上述规定计算。
相关工龄的法律法规: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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