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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抚养费能取消对方的探望权吗

2019-11-07 14:05 33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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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要定期支付抚养费的,而不抚养的一方是有探望子女权利的,抚养人要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那么不要抚养费能不能取消对方探望权的?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要抚养费能取消对方探望权吗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回事,抚养人不能因为不收取对方的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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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用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了。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金牌律师解答此外,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回事,抚养人不能因为不收取对方的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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