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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纠纷律师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如何保管

2020-10-07 14:54 46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地役权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在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应该由谁保管呢,地役权的期限是如何的呢,地役权的登记效力是如何的,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什么呢。针对相关问题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以下内容可供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咨询房产纠纷律师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如何保管
  双方各执一份就行。
  咨询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知识: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咨询房产纠纷律师地役权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上文的就是小编收集的信息了,地役权合同签订是一人一份的,这个怎样保管就看自己了,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如果您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点击专业律师平台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在线一对一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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