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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受理 北京离婚诉讼律师咨询

2025-04-15 17:52 6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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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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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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