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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法律特征是什么?

2023-09-21 13:36 8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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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居住权法律特征是什么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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