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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

2023-08-09 19:28 8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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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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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1、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离婚。如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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