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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注意事项

2023-08-10 08:50 35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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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注意事项
一、离婚后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协议离婚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家暴、与他人同居的、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需要先满足一方当事人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再满足另一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才能在离婚时主张离婚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注意事项
 
损害赔偿是修改后,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在离婚损害赔偿有关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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