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时房产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购房方所有。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都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