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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隐瞒病情属于侵犯婚姻自由权吗 24小时网上法律咨询电话咨询律师

2025-04-02 15:35 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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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一、对方隐瞒病情属于侵犯婚姻自由权吗
 
对方隐瞒病情一般不属于侵犯婚姻自由权。
 
婚姻自由权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隐瞒病情主要涉及的是在婚姻关系中的诚实信用和如实告知义务。
 
一方面,隐瞒病情通常不会直接阻碍另一方行使结婚或离婚的自由选择权利。婚姻自由主要强调的是在没有外界非法干涉的情况下,自主决定婚姻关系的缔结与解除。
 
另一方面,隐瞒病情更多是在婚前或婚姻关系中违背了诚实相待的原则。如果隐瞒的是重大疾病且该疾病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可能会对另一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造成损害。例如,隐瞒严重的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等,另一方在知晓后可能会重新考虑婚姻关系。此时,受隐瞒一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张撤销婚姻。但这与侵犯婚姻自由权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情形。
 
对方隐瞒病情属于侵犯婚姻自由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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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撤销的婚姻的财产要如何进行分割
 
被撤销的婚姻,其财产分割与合法有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有所不同。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
 
(二)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因为婚姻被撤销往往是一方存在过错,比如胁迫结婚等,所以在财产分割时要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
 
(三)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若涉及重婚情形,要保障合法婚姻中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此外,婚姻被撤销后,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分割并非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而是按照同居期间财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以下几方面注意事项: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双方的身份证件、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及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财产的具体情况、归属等关键内容。
 
(二)双方需亲自到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财产约定的确认,因此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以确保意思表示真实。
 
(三)如实陈述财产状况。在办理过程中,应如实向公证机构陈述财产的实际情况,包括财产的来源、数量、现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否则可能导致公证无效。
 
(四)了解公证程序和费用。提前向公证机构咨询清楚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费用,以便做好相应准备。
 
(五)公证后的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约定。若后续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作为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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