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8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未满18岁结婚,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未满18岁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婚姻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彩礼,若最终婚姻关系未能合法成立,给付彩礼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其次,从彩礼的性质来看,彩礼通常是基于婚约、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当结婚这一条件无法达成,也就是婚姻不被法律认可时,接受彩礼的一方继续占有彩礼缺乏合法依据。
再者,考虑到公平原则。给付彩礼往往会给给付方家庭带来一定经济压力,在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下,若不支持返还彩礼,对给付方显失公平。
不过,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进行裁量。
二、未领证已生育小孩要退彩礼吗
在未领证且已生育小孩的情况下,是否退还彩礼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从这一角度看,未领证原则上彩礼应当退还。
但另一方面,双方已生育小孩这一事实,使得情况变得复杂。如果双方虽未领证,但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家庭关系,彩礼可能已部分或全部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如抚养小孩、日常家庭支出等。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生育子女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数额。
例如,若彩礼大部分已用于孩子的抚养和家庭生活,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能会判决减少退还彩礼的数额甚至不予退还;若彩礼未用于共同生活且数额较大,可能会判决适当退还部分彩礼。
三、未领证同居一年需要返还多少彩礼
在未领证且同居一年的情况下,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并无固定标准。
一方面,同居生活时间长短是重要考量因素。同居一年相对有一定时长的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双方可能在生活上有诸多共同支出,若彩礼已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如购置生活用品、支付房租等,这部分通常可不返还。
另一方面,彩礼的使用情况也需关注。若彩礼用于一方个人的奢侈消费或与共同生活无关的支出,在确定返还数额时可能需考虑适当返还。同时,还要考虑双方是否生育子女等情况。若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通常会适当减少彩礼返还数额,因为生育子女意味着双方在情感和经济上有了更深的联结。
此外,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也会影响返还数额。例如,一方存在严重伤害对方感情或其他过错行为,在确定彩礼返还时可能会对过错方不利。总之,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法官综合判断确定合理的彩礼返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