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要退还彩礼吗
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几种情形通常需要退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于第一种情形,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并未正式成立,彩礼应予以返还。对于第二种情形,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前给付彩礼对给付人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也应酌情返还部分彩礼。对于第三种情形,强调的是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种困难应是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即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
二、订婚男方提出分手可以不退彩礼吗
一般情况下,订婚男方提出分手,若符合法定情形是可以不退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几种情形男方可以主张不退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彩礼的返还,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只是订婚关系解除,未达到离婚的程度,在判断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若双方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三、结婚三金的钱是包含在彩礼里面吗
结婚三金的钱通常不包含在彩礼里面。彩礼主要是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财物,以表示对女方的聘礼和感谢。而结婚三金一般是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黄金饰品,是婚礼筹备中用于新娘佩戴的物品,其购买费用通常由男方或双方共同承担,与彩礼的性质和用途有所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和结婚三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畴。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可以根据当地的习俗和自身的意愿来协商确定彩礼和结婚三金的相关事宜,包括费用的承担、购买的方式等。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对于彩礼和结婚三金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例如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财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