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协议离婚多久可以拿证
在福建,协议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才可拿到离婚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算,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若在这第二个30天内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若一切顺利,最快31天可以拿到离婚证,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等,则无法顺利拿到离婚证。
福建协议离婚多久可以拿证
二、离婚诉讼案件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诉讼案件通常需遵循以下程序:
起诉阶段。准备好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同时提交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答辩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求与事实进行回应与反驳,若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
审理阶段。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到庭参加,陈述各自观点与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庭会根据双方陈述及证据进行调查、辩论等。
判决阶段。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三、感情破裂能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在我国,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等。
若起诉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并提交相关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可能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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