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国家统一规定,并非贵州有特殊时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贵州的离婚冷静期时长为三十日。
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二、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在贵州办理离婚登记,进入离婚冷静期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家庭关系,身份证是确认身份的有效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
在贵州办理离婚,进入冷静期前需按以下手续进行: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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