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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务人将一房二卖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

2021-12-14 15:27 553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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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债务人一房二卖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数额达到较大,并且非法占有不返还的,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作为债务人将一房二卖是否要负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作为债务人将一房二卖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
  
  1、债务人一房二卖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数额达到较大,并且非法占有不返还的,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无权处分制度,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债务人将自己的房屋一房二卖的,属于诈骗的行为,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后,不能交付房屋,又不返还购房款,而是非法占有购买款的,就会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卓律网咨询在线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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