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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

2021-12-17 10:56 659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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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关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的问题,下面卓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一)配偶;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二)父母、子女;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三)其他近亲属;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补贴有多少(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分类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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