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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在逃犯适不适用追诉时效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谁最厉害

2021-12-23 14:50 57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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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我们经常会听说追诉时效的问题,一些犯罪满五年或者十年之后没有被发现就不再追诉了。但批捕在逃犯不适用追诉时效,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案件已经立案,属于追溯期限无限延长的情况。关于批捕在逃犯适用追诉时效的问题,下面卓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批捕在逃犯适不适用追诉时效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谁最厉害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谁最厉害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逮捕的在逃人员,是不适用追诉时效规定的。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谁最厉害2、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案件已经立案,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谁最厉害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逮捕的在逃人员,是不适用追诉时效规定的,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案件已经立案,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卓律网找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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