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立遗嘱吗?

2020-08-08 15:37 791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的,被征收人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安置补偿方式,但是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立遗嘱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并不影响继承人订立遗嘱,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载明怎样处理安置房,遗嘱是生效后,对继承人是有约束力,但继承房屋后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一)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三)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七)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并不影响继承人订立遗嘱,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载明怎样处理安置房,遗嘱是生效后,对继承人是有约束力,但继承房屋后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卓律网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