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2020-08-14 10:29 430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我国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特此规定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那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对吧,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整理资料,给大家提供相应帮助。
 
 一、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 记分: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现在社会,当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的时候,必须要注重交通安全问题,毕竟我们生活当中还是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的行为,这情况在交通法律当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一旦出现这样的违法行为,都会被相关部门严厉惩处,比如说驾驶机动车辆时不扣戴安全带。以上大家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网站律师,在线律师一对一为您解答。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