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具体解释是什么?
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定范围内的智力活动成果。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发明创造,属于
专利保护的智力成果,可以依法取得专利权。同时,按照本条规定,下列几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专利法第25条主要讲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现实生活当中,确实也有一些人
申请专利权保护的过程当中发生了一些困难,最终没有成功的获得专利权的保护。法律当中规定的智力活动的一些规则和方法是指人的一些思维的运动抽象的东西,因此不属于专利权保护范围。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版本,专利法第25条主要讲述的内容。大家对于专利法第25条还存有疑问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卓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