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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查封扣押的对象以及期限

2020-08-17 14:28 403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查封、扣押就是众多侦查行为中的一种。那么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查封扣押的期限是多久?
 
一、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
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财物和文件就是应当被查封、扣押的对象。
刑事诉讼中关于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因为案件不同侦查机关可能会是公安机关也可能是检察机关。两个部门分别对于查封扣押的程序作了详细的相关规定。两者之间有区别但是也有相同的地方。今天来讲一讲相同的地方。
1都是要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查封扣押,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都是只能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和文件,与案件无关的不可以。
3.如果持有人拒绝交出的是可以强制进行的。
4.查封扣押异地的可以请求当地的协助。
5.要列查封扣押清单。并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字。
6.对于查封扣押的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7.如果查封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并予以返还。
 
二、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有利于案件的尽早侦破。但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财物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有期限上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执行财物的查封与扣押,如果不配合的,执行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司法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可能会发现案件中涉及到的一些财物可以证明案件当事人的犯罪行为,这时司法机关有权对这些财物进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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