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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2020-08-17 16:22 56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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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很多人也会将两者混淆,但是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下面就由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
1、当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患上某种疾病,并且较为严重,导致被告人没办法出庭作证的,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必须需要有被告方的出庭,这是法律的规定。试想,一起案件本就是为了审理被告人的相关犯罪的,被告人是最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的,被告人出庭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防止自己的权利在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侵犯。
2、被告人暂时处于脱逃阶段,因为刑事案件必须有被告人,的出庭参与,发生了案件审理的客观障碍,就必须暂时中止案件的审理。
3、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相当于是案件的原告,如果自诉人患严重疾病,实在无法出庭参与庭审,并且自诉人也没有委托相关的代理人到场的,中止案件的审理。
4、有其他不能够抵抗的原因无法庭审的,例如一些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下去。在四川地震期间,地震导致当地的受损严重,法院也是受到重创,全部力量就需要投入到抗震救灾当中,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案件就需要进入中止审理阶段。

二、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1、两者的时间阶段是不一样的,延期审理是指在案件审理的中途出现情况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很多人理解的是案件开庭前将案件审理延期是不准确的,应当是在审理中出现一些事影响案件审理。
中止审理的时间段是在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以后再到法院最终作出案件判决之前。
2、两者推迟审理的原因是不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新证据、新证人、新鉴定或者新勘验,检察院重新侦查以及因为回避导致案件无法审理下去。以上这三种情况都属于是诉讼的自身程序出现问题导致的障碍,情况的消失需要完善这些活动程序,进行程序的完善过程中其它的程序仍然是可以继续进行的。
中止诉讼一般都是一些难以抗拒的原因,如疾病、被告人的脱逃等,因为不是程序上的缺陷,就无法预知解决完毕的时间,只能整个诉讼活动都暂时中止。
3、两者重新开庭审理的时间确定性不同,延期审理只是程序上的障碍,因此一般是可以预期下一次案件的开庭时间的,可以当庭就决定案件的开庭时间,也可以是另选时间通知开庭时间。
中止审理的开庭时间因为是比较客观的障碍,所以是无法预知的。
 
以上就是关于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区别介绍,相信通过小编的分析应该不会再将两者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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