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什么工作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涨知识

2019-09-19 14:25 51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劳动合同法”这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解除了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的很多后顾之忧。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条款的规范下,大部分行业劳资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了法律保障。
 
有关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从事有偿劳动,相互间构成权利与义务关系。
 
然而,目前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行业以保姆、保险推销员、学生兼职、退休返聘和协议承包人等尤为典型。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500万名保姆,占整个农民工的十分之一以上。
 
而关于保姆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一直都不理想。保姆在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休假权得不到落实、难以获得社会保险以及发生纠纷后维权难等问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由公司购买社保。但是由于员工制的保姆出价比较高,很多雇主因嫌贵而不愿意请,而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最后很多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都放弃了。
 
但是,这并不是说保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雇主和保姆双方直接商谈的,那么保姆的权益可以按照民法来操作。当事人可以以侵权、合同违约等案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推荐:劳动纠纷仲裁管辖原则是什么
 
保险推销行业,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典型案例
 
2015年6月,徐智慧通过成都一家保险公司的考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其间,徐智慧取得了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资格证书。
 
依据保险公司与她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书》,她可以在成都区域内销售该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代理费。
 
去年10月,徐智慧因与新来的部门主任发生矛盾,被保险公司以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为由,解除与她的保险代理关系。一气之下,徐智慧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徐智慧认为,她每天到公司签到,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虽然名义上与保险公司系代理关系,但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因此,她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两倍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智慧的诉求。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代理关系。
 
从合同履行情况看,虽然保险公司要求徐智慧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和监督,并参加有关培训,但这种管理和培训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和提高保险代理人工作能力的需要,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管理和培训。
 
学生兼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由于学生的身份所限,在校学生实习和见习,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用人单位不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必为其购买社保,因此相对而言企业也喜欢用兼职学生,这样可节省开支。
 
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对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这方面的政策时,一方面要保障企业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对兼职学生利益的保护。
 
退休返聘,按劳务关系处理
 
典型案例
 
汪中全是广州一家国企的高管,年满60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一年后,因公司业务需要,汪中全被返聘成为开发部经理。
 
工作一段时间后,汪中全发现,公司其他人员享受的很多待遇都与他无缘。一年后,汪中全以公司未向其支付延时加班工资、未安排其带薪年休假等为由,先后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但均未获得支持。
 
在现实中,有很多工作的承包者,与被承包者发生劳动纠纷后,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劳动关系的支持。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