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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2020-08-27 19:19 359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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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由被代理人的地位决法定的。那么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吗?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特点?谁可以诉讼代理人?
 
一、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吗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二、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特点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三、谁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分别是辩方和控方的帮助者,具有特定含义、职责和权利义务,其进入诉讼程序的方式也有法律明文规定。刑事程序中的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帮助的诉讼参与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由以上可知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特点以及谁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都在上文有详细介绍,如果还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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