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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刑事羁押期间想离婚怎么处理?咨询武汉离婚起诉律师

2020-08-31 09:26 35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女方被羁押期间想离婚的话只能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因为对方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没办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那么在女方刑事羁押期间离婚怎么处理?女方被羁押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一、咨询武汉离婚起诉律师在女方刑事羁押期间离婚怎么处理?
因为夫妻的一方人身不自由,不能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咨询武汉离婚起诉律师女方被羁押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一方被羁押离婚起诉状和一般的离婚起诉状书写的方式是相同的,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的理由,离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女方被羁押的情况想要离婚的处理办法以及离婚起诉状的书写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如果还有疑问的话武汉离婚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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