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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2020-09-03 10:36 31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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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暴力取证一般是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证人使用暴力来获得证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性质比较恶劣,是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下面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暴力取证罪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处罚方面还是比较严格,对本罪的认定可以使案件处理更加公平公正。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全部信息,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内容,可以在线咨询咱们卓律网上的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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