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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律师分享哪些人享有机械表演权

2020-09-22 11:11 63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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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表演权属于表演权的一种,指将活表演录制于唱片、影片、光盘上之后,利用机器设备向公众传播被记录的表演的公开表演方式。那么哪些人享有机械表演权?知识产权律师网小编就"哪些人享有机械表演权"专题为您整一些相关咨询和优质答案,以下内容可供学习,希望可以给您带去帮助。
  一、知识产权律师分析哪些人享有机械表演权
  仅著作权人享有机械表演权。
  机械表演权属于表演权的一种,指将活表演录制于唱片、影片、光盘上之后,利用机器设备向公众传播被记录的表演的公开表演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仅著作权人享有机械表演权,只要是以上述方式向公众播放,都属于侵犯机械表演权的行为,购买录音制品在营业时间播放也属于侵犯机械表演权。
  二、知识产权律师分析机械表演权概述
  新《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这是我国立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我国著作权人以机械表演权。机械表演是相对于现场表演而言的。所谓现场表演,亦称为“活表演”,是指演出者运用演技,向现场观众表现作品的行为。而机械表演是指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机械表演可以打破时间、地域的限制,再现表演。但是,在《著作权法》修改之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对著作人表演权的保护仅限于现场表演权。1991年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第五条中对表演的界定是“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这就明确排除了著作权人控制机械表演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知识产权律师网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机械表演不同于现场表演的最大之处在于:使用者的自主选择空间更大,不受时空所限便可以播送著作权作品,通常情况下,借助于音响、电脑等技术设备,消费者只需进入相关公共场所,就可直接欣赏电影或录音录像制品。欲知更多详情内容,欢迎阅读知识产权律师网其他相关阅读或者直接咨询知识产权律师网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也欢迎您点击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的在线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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