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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债权债务咨询律师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2020-10-21 17:40 28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借条与欠条看上去就是主体不同,其实不然。还有民间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是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事实上,就借贷利息本身而言,其实不存在合法不合法之说,只能说利率受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我国不同时期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界限也不一样。那么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是什么?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纳税?
 
一、咨询债权债务咨询律师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二、咨询债权债务咨询律师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纳税
 
1、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2、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金融保险业 税率5%)及附加税费、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20%)。
 
3、《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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