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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如何确认

2020-10-22 17:42 41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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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如何确认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以上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如何确认详细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上文对该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不了解的我们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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