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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付子女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能否断绝关系

2021-02-10 12:56 53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世界上最亲近和最疏远的关系应该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了吧,有的父母尽职尽责,有的父母并不会承担自己照顾孩子的义务,甚至不会给予孩子一些抚养费用,有的人问卓律网律师事务所不愿付子女抚养费用能否断绝关系呢?回答在如下内容中。
 
  一、民法典中不愿付子女抚养费能否断绝关系
 
  《民法典》中不愿付子女抚养费也不能断绝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不会断绝。除非是继父母不是亲生父母才有解除关系的可能。
 
  对于未成年的子女也必须要给予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不给予抚养费的可以被起诉后强制给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继父母要给予抚养费吗
 
  继父母也要给予抚养费,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适用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中,即使父母不愿意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也必须要给,而且这种关系是不会断绝的,继父母对于抚养费也是和亲生父母一样要给的,所以不论和自己的孩子有什么矛盾不可化解还是要承担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卓律网有专业律师可以供亲子关系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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