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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与担保人约定违约责任

2021-02-11 17:47 38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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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和借款人一般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要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能不能与担保人约定违约责任?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与担保人约定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的范围,但一般不能约定违约责任。债务违约责任应该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
 
  实践中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举个实在的例子,债务人为借钱将车子抵押了的,那么在还款期限过后还没还钱的,那么需要先将车子拍卖实现价值还款,接着再找保证人还款。
 
  如果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实现债务人的抵押车还款。
 
  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
 
  在保证合同,发现物的担保是其他人提供的话,那么债权人追偿时,即可以先找保证人还款。
 
  所以,在实际中很多保证合同会有物保又有人保,这个时候保证人即要注意这些抵押物是谁拿的。
 
  其实,有些债务人是先找到担保人,债权人要求继续提供担保后,才将其他财产作为拿来抵押,所以导致在债权人追偿时,债务人要求按提供担保的顺序进行,即先找保证人还款,其实这违反法律规定,保证人同样可以拒绝。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的范围。但担保人和债权人,一般不会约定违约责任的,债务违约责任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免费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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