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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是否产生居住权

2021-02-14 14:35 451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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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发展,不少人远离家乡出门租房打工,租房子是当代打工一族都要进行的事情,但是不少租房子的人也想在租房的地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很多人就想知道,和当地房东签了租房合同,自己会不会产生居住权,卓律网律师咨询在线想要给大家讲解这个事情。
 
  一、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是否产生居住权
 
  租赁合同不会产生居住权,但会产生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租期未满但房东卖房怎么办
 
  租赁合同租期未满但房东卖房,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会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房子签的租赁合同是不会产生居住权的,但是可以有优先的承租权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对于签了租赁合同的租房者可以不用担心房东突然卖房等事情,因为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即使房东卖了房子也是可以继续承租房屋的,卓律网对于租赁纠纷有很多经验欢迎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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