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离婚后根据民法典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

2021-02-18 19:05 51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生活中,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满,但难免会有一些家庭存在矛盾,父母双方会选择离婚。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如果离婚之后,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律师顾问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离婚后根据民法典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
 
  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后女方还有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实现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手段: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
 
  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离婚后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都是有探视权的,能够依法在固定的时间探望自己的子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具体规定如上。欢迎进行卓律网在线法律咨询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