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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调解书是否有强制力

2019-09-25 17:02 34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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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劳动纠纷是可以进行劳动调解的,如果调解成功之后就会有一个劳动调解书,那么劳动调解书有强制力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调解书有强制力吗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基层调委会、司法所等组织、部门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该调解书的效力,然后才能进入执行程。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推荐:劳动纠纷:劳动局调解要多长时间
 
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法》第80条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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