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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民法典一般是多久呢

2021-03-05 10:40 28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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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不单单是一个居所,更是一个家庭的寄托和心灵的归宿,中国的家庭对于房子看的很重,很多人花了很多年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所以很关心房产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那么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民法典一般是多久呢?下面由卓律网律师顾问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民法典一般是多久呢
 
  关于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民法典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续期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中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和续期有明确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一般住房的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一般会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可以减免,到时候按照新规定实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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