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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镜穿孔医疗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2021-06-10 15:43 423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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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到医院看病时,往往需要做比较多检查的,而有些检查是比较辛苦的,例如做胃镜、肠镜检查等。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的,就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肠镜穿孔医疗事故赔偿需要哪些手续?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肠镜穿孔医疗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做肠镜穿孔检查造成医疗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好后按约定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按法院判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议约定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按法院的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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