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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未改正可否行政强拆

2021-06-24 10:48 27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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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为了合理规划城镇用地,政府有权要求违章建筑的使用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有时违章建筑的使用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那么,限期未改正可否行政强拆呢?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限期未改正可否行政强拆
 
  限期未改正的,不可以行政强拆,需要同时满足不复议、不起诉、不改正三个法定条件,才能进行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需要提交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等材料。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需要同时满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且不进行改正三个条件,如果仅在限期内未改正,是不符合法定强拆条件的,所以不能进行行政强拆。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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