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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2021-07-14 11:53 39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债权债务关系是当前社会中较为常见的民事关系,一般来说,按期履行债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会影响一个人的信用。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何认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金牌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在合同是约定了债务履行期限后,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主要债务的,就可以认定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怎么预防债务纠纷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合同是约定了债务履行期限后,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主要债务的,就可以认定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具体的规定如上。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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