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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

2021-07-30 15:05 31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我国,涉嫌犯罪的人一般是会被提起公诉或者是自诉的,提起之后就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在这个阶段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话,是会被逮捕的,那么刑事诉讼法逮捕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卓律网律师顾问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规定如下:
 
  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逮捕后可以取保吗
 
  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刑事诉讼法逮捕是怎样规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从上述内容中已经有说到,以及逮捕之后是否可以取保这个问题,即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使已经逮捕,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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