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2021-08-04 15:24 28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实际社会中,自然人之间有时候会进行赠与行为,一般来说如果签订相应的赠与合同,并且进行公证,能够更好地保证赠与行为的效力。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人拒绝交付捐赠的财产,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但是,受赠人不履行捐赠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捐赠财产权利转移前,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是不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受赠人不履行捐赠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如果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具体的规定如上。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