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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回所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是否有效

2021-08-11 16:25 260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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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有人可以出租房屋给承租人,出租房屋要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那么没有产权的回所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是否有效?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没有产权的回所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是否有效
 
  没有产权的会所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5、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产权会所租赁合同,如果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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