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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021-08-18 14:55 36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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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后,分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债务,产生债务就需要偿还。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财产承担,那么总公司能不能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的,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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