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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父母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11-20 14:09 51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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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很多父母会买房子赠给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那这样的财产可以算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吗?接下来由卓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结婚时父母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第1款第3项婚姻家庭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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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即使离婚,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了避免麻烦,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财产约定的方式确定或者协商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律师顾问告知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改变或者确定财产原本为个人或者共同所有的属性。尤其是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归属的,更有必要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确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卓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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