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2021-08-18 17:09 27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房屋是我国公民最为重要的财产之一,房屋的价值是非常高的,而房屋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继承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后,继承人才取得所有权,那么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卓律网知名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继承人继承房屋的,需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