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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是按所占股份分配吗

2021-08-20 16:42 409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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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解散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如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股东向法院申请公司解散等,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组清算,那么公司解散清算是不是按所占股份分配?卓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公司解散清算是按所占股份分配吗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后,公司清算结束的,如果有剩余财产时,按股东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解散清算。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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