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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连带责任怎么算

2021-08-26 15:37 28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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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借款活动时,借贷双方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有些出借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第三人担保的,要确定担保方式,那么借款担保连带责任如何计算?卓律网知名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借款担保连带责任怎么算
 
  借款担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要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约定担保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范围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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