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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国家财产如何赔偿

2021-09-07 10:23 266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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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不同程序的损失,如果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有些交通事故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那么交通事故损害国家财产怎样赔偿?卓律网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损害国家财产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一般依据财产损害时的价值计算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限内赔偿,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依据实际造成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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