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医生治病救人,必须要拿到从医资格证,没有资格证就为病人看病,过去人们称作“赤脚医生”,现在法律上则划分到无证行医。无证行医属于违法的行为,无证行医一般怎么处罚?更多法律知识,请您阅读卓律网内容。
无证行医一般如何处罚?
司法解释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的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非法行医要怎么处理
第一,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你婶婶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费用也就没有了。
第三,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如果该“医生”,属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你婶婶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同时受害死者家属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前述第二条、第三条的项目给予赔偿,请人民法院同时审判。
无证行医与医疗过错怎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证行医的当事人不仅仅会受到处罚,还可能会将别人治疗错误或是死亡,让年轻鲜活的生命消失。一般无证行医被抓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算要减轻处罚,希望能获得一个改正机会,建议您及时寻求卓律网律师的的帮助。
二、合法行医包括哪些情形
合法行医是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执业,开展诊疗服务的行为。这条包含二层含义:
(1)诊疗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并且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地点内。
(2)上述人员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3、按照《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个体行医资格的及按《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取得个体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地区内行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按此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农村行医的行为,对于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的管理办法国务院尚未制定,对于后者可以按当地政府组织或当地村委会认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