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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 2020年裁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08-04 13:56 643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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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在公司上班有两年多了,现在公司效率不景气,裁员工已经有两次了。这次,小李很不幸运的在第二次裁员名单当中。那么,劳动法中对裁员有什么补偿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劳动法辞退裁员补偿标准和一些相关知识吧,欢迎大家阅读哦!
  第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的规定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46条【经济补偿】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裁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要找新员工的话,应当通知被裁减的员工。还有相关类型的疑惑欢迎来找卓律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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