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裁定中止执行的几种情况: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的几种情况:
(1)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上文就是法院判定离婚过后执行的一些流程,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其他的困惑需要咨询,可以联系卓律网在线咨询平台。